作為農業使用的休閒農地,要注意周邊有無充裕的水源、水利地、灌溉溝渠等,以及基地所屬之地質、氣候條件、周邊產業道路的便利性,以及農產運銷合作等管道。
若作為民宿等經營用途的休閒農地,甚至邀興建自用農舍,則更要注意基地面積的限制。依照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」規定,興建農舍的基本條件是該筆農地面積不能小於0.25公頃,在最大面積、樓高等規範上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有所不同,但最大興建範圍面積都規定只能占休閒農地總面積的1/10以下,也就是至少需有9/10以上的農地面積得維持農業使用。民宿則有更多的規範,並且要注意住宿需求的市場規模與各項自然人文等觀光環境條件。
若有投資置產,等待增值、徵收或開發目的的休閒農地,則要充分掌握各項重大工程建設的開發進度、以及基地納入都市計畫或整體開發計畫的可能性。